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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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30

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德粤基金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算方法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一 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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