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 传 媒 公告编号:2018-06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钟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碧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233,130,870.96 | 4,305,027,047.89 | -1.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936,556,299.27 | 3,917,280,601.15 | 0.4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4,470,101.06 | -13.52% | 574,186,537.03 | -12.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840,062.34 | -151.02% | 27,107,620.27 | 149.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477,148.48 | -1,221.05% | -25,023,443.09 | -8.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563,777.38 | 83.18% | -21,686,205.61 | 86.8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152.27% | 0.0233 | 148.9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152.27% | 0.0233 | 148.9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19% | 0.69% | 增加2.16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38,220.5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相关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499,877.64 | 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本报告期收到的印刷发行补助经费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2,547.32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支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0.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4,487.39 | |
合计 | 52,131,063.3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96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7.64% | 553,075,671 | 0 | |||||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21% | 211,407,711 | 0 | 冻结 | 14,560,000 | |||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96% | 22,700,324 | 0 | |||||
叶玫 | 境内自然人 | 1.05% | 12,170,674 | 12,170,674 | 质押 | 12,170,674 | |||
冻结 | 12,170,674 | ||||||||
林联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6% | 7,652,941 | 0 | |||||
卢长祺 | 境内自然人 | 0.64% | 7,398,909 | 0 | |||||
宋旭东 | 境内自然人 | 0.45% | 5,200,000 | 0 | |||||
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0% | 4,679,666 | 4,679,666 | 质押 | 4,679,666 | |||
冻结 | 4,679,666 | ||||||||
上海双胜商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4,227,271 | 0 | |||||
上海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4,140,03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 553,075,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553,075,671 |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1,407,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407,711 |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00,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00,324 |
林联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652,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2,941 |
卢长祺 | 7,398,9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8,909 |
宋旭东 | 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0 |
上海双胜商务有限公司 | 4,227,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7,271 |
上海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140,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0,030 |
奚利 | 2,342,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2,747 |
林邦霖 | 1,910,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0,40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2. 叶玫、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者为一致行动人;3. 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也未知。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林邦霖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10,002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5.5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2、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9.6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搬迁费用以及预付地铁集团播音导向经营权费用增加;
3、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34.9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
4、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125.0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房产用于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5、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34.0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部分房产用于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6、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77.7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对粤传媒大厦投入;
7、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31.4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上年期末增加的发行业务预收款在本报告期结转;
8、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8.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上年末预提的职工年终奖;
9、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49.31%,主要是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税费;
10、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71.18%,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2.48%,主要是本报告期报业收入下降导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减少12.81%,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6.1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人工成本降低;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34%,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两厂合一搬迁费用;
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46.12%,主要是本报告期(第三季度)公司子公司增加研发项目,研发人员增加对应人工费用增加;
6、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9.25%,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费用减少;
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41.4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加大;
8、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56.0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取得印刷发行补助经费4,000万;
9、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1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10、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48.8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收益减少(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处置北京房产,本报告期无此项);
1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0.4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减少;
1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6.37%,主要是本报告期诉讼费用减少导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加186.26%,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6.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收到印刷发行补助经费4000万元,上年同期出售房产缴纳税费4,244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
2、年初至报告期末,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4.23%,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73.5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分派现金股利,上年同期无此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信息参见后表。
(二)关于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况1.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力求挽回公司损失。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对香榭丽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的利润承诺追偿工作。公司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香榭丽原股东提起股份和现金补偿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071),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属于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新媒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18-083),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7)粤01刑初228号】,判决如下:
(1)被告单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一千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一百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一千一百万元。
(2)被告人叶玫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3)被告人乔旭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4)被告人周思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5)追缴被告单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违法所得4.95亿元,其中包括追缴被告人叶玫、乔旭东及被告单位其他原股东的违法所得及收益,发还被害单位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上述单位、个人分别予以退赔。公安机关已查封、扣押、冻结的上述单位、个人及相关违法所得获得者的财物作为该项判决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二审尚未审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后续工作计划及解决方案(1)推进盈利承诺追偿工作
公司将在法院出具香榭丽原股东合同诈骗案件生效判决之后,继续积极推进盈利承诺追偿工作,要求全体被告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原告履行前述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盈利承诺追偿等相关工作进展。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 2016年10月20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6-074) |
2016年10月20日 | 《公司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6-075) | |
2016年11月18日 | 《公司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6-083) | |
2016年12月17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6-087) | |
2017年01月17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02) | |
2017年02月18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05) | |
2017年03月18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08) | |
2017年04月15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12) | |
2017年05月18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31) | |
2017年06月16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35) | |
2017年07月15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
(2017-045) | |
2017年08月15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49) |
2017年09月16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59) |
2017年10月14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67) |
2017年11月14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72) |
2017年12月13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79) |
2018年01月12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03) |
2018年02月13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05) |
2018年03月13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10) |
2018年04月13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12) |
2018年05月12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28) |
2018年06月12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31) |
2018年07月11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35) |
2018年08月10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48) |
2018年09月08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61) | |
2018年10月09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64) | |
公司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的盈利承诺追偿 | 2017年05月18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 |
2017年11月02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071) | |
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 | 2016年03月17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告》(2016-013) |
2016年06月25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立案侦查及刑事拘留的公告》(2016-044) | |
2017年05月25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2017-032) | |
2018年05月26日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18-030)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州日报社、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的承诺 | 长期履行 |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
广州日报社、广州传媒控股有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1.对于标的资产产权清晰 | 2010年08月13日 | 长期履行 |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限公司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完整的承诺。2.关于广州日报社授权本公司独家经营相关报刊、杂志经营业务的承诺。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4.关于广告发布费比例调整的承诺。5.关于上市公司新设报刊的承诺。6.关于广州日报社和系列报社、杂志社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和执行的承诺。7.对于标的资产税务风险的承诺。8.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0.对于房产租赁问题的承诺。 | |||
广州日报社、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广州赢周刊股权处置的承诺 | 2014年04月18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注:待赢周刊开始盈利并摆脱资不抵债状态再考虑收购其股权) | |
叶玫 | 任职期限的承诺:叶玫承诺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仍在标的公司或粤传媒任职不少于 | 2013年10月25日 | 2019年06月20日 | 履行中(注:叶玫目前被提起公诉,存在不能履职的风险) |
60个月,并与标的公司或粤传媒签订期限不低于60个月的《劳动合同》,且在标的公司或粤传媒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叶玫女士不得单方解除与标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如违反任职期限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叶玫、乔旭东、埃得伟信 | 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13年10月25日 | 2019年06月20日 | 履行中 | |
叶玫等20位股东 | 交易对方关于交易标的合法合规的承诺 | 2013年10月25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注:该承诺中关于标的资产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处罚的承诺存在履行的不确定性。 | |
叶玫等20名股东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13年10月25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
叶玫、乔旭东和埃得伟信 | 应收账款回收承诺 | 2013年11月26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中(注:公司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追偿) | |
粤传媒、香榭丽、叶玫、乔旭 | 增资及增资资金的盈利 | 2013年10月25日 | 2016年12月31日 | 履行中(注:公司根据协 |
东和埃得伟信 | 承诺 | 议的相关规定,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追偿) | |||
叶玫等20位股东 | 交易对方关于标的公司业绩的承诺及补偿安排:叶玫等20位股东在《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承诺,香榭丽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683万元、6,870万元、8,156万元。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 2013年10月25日 | 2016年12月31日 | 履行中(注:叶玫等人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的情况,有可能导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股票或/和现金补偿存在不确定性。) | |
叶玫、乔旭东和埃得伟信 |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出售或处置本人/本公司目前所 | 2017年06月09日 | 2020年7月1日或公司决定的日期 | 履行中(注:叶玫等人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对承诺履行有不确定性 |
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同意将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限售期延长至2020年7月1日或公司决定的日期。 | 的影响)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增持承诺 | 拟自2017年9月1日起18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低于2,000,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0.172%),不超过23,221,163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2%)。 | 2017年08月11日 | 2019年2月28日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49.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0 | 至 | 3,700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255.1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香榭丽及原股东合同诈骗刑事案件二审判决能否在本年度完成及后续执行方案及执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公司正在聘请相关的中介机构对公司各项资产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计提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公司正在论证通过收购已参股的广州德同广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未出资部分股权进而进一步加强对基金退出期投后管理的可行性。加之四季度纸媒广告存在一定的变化,且按照广州市国资委压缩精简专项工作要求,公司拟清理一些企业,以上事项暂时无法预计对本年度利润的影响。原控股子公司香榭丽在2017年10月转让,本期业绩不受香榭丽亏损的影响。除以上因素外,由于本期收到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等政府补贴,撤资参股公司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等,预计公司2018年1-12月业绩将盈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盈利0万元至3,700万元。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 方式 | 预计偿还 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至今 | 香榭丽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香榭丽传媒的债权形成于2014年12月至 2017 年 6 月,款 项用途为香 | 4,835.16 | 0 | 0 | 4,835.16 | 其他 | 198.88 | 视事项推进情况而定 |
榭丽传媒偿还私募债券和银行借款、缴纳税款和支付职工薪酬等,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占用情况。2017年10月本公司将香榭丽98.61%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广州同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对香榭丽的控制权,本年资金占用方类别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列示。 | ||||||||
合计 | 4,835.16 | 0 | 0 | 4,835.16 | -- | 198.88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23% | |||||||
相关决策程序 | 香榭丽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香榭丽传媒的债权形成于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款项用途为香榭丽传媒偿还私募债券、银行借款、缴纳税款和支付职工薪酬等,借款已经过公司相关审批流程。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无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在香榭丽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已通过民事诉讼积极追讨欠款,但香榭丽无偿还能力,公司胜诉而无法执行;香榭丽股权转让时,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权益,本公司保留对香榭丽的债权,通过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继续追偿欠款,尽力挽回损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对香榭丽及其部分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等犯罪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上述香榭丽借款的追缴返还未能获得法院判决支 |
持,目前案件二审尚未审结;鉴于公司认为通过刑事二审判决获得香榭丽借款追缴返还的概率较低,公司拟出售此项债权以彻底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债权的议案》,现已委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评估价值198.88万元作为转让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对香榭丽公司的债权,挂牌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1月15日,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18年04月20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57,600 | 161,2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9,900 | 30,900 | 0 |
合计 | 217,500 | 192,1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