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 |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新修订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