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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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3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4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公司”)于近期收到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供2018年广州日报社印刷发行补助经费划款单据的复函》(穗财教〔2018〕181号)和印刷发行补助经费4,0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2018年广州日报社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由于《广州日报》的印刷、发行由广报经营公司负责,因此本次补助以广报经营公司作为获得补助主体,上述补助4,000万元以现金的形式已支付到广报经营公司。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 补助的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供2018年广州日报社印刷发行补助经费划款单据的复函》(穗财教〔2018〕181号)的文件精神,本次获取的财政补助经费是为了弥补广报经营公司2018年印刷和发行《广州日报》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是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供2018年广州日报社印刷发行补助经费划款单据的复函》 穗财教〔2018〕181号)文件精神,上述补助经费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2018  -1-年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4,000万元补助已于收到当期列入其他收益核算,计入广报经营公司当期损益。 (三) 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预计将增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万元。 (四)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供2018年广州日报社印刷发行补助经费划款单据的复函》(穗财教〔2018〕181号)及其附件《2018年广州日报社印刷发行补助经费拔款单据》; (二)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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