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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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萝伊女士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提名、表决、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朱萝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朱萝伊女士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提名、表决、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朱萝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刘晓梅女士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提名、表决、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晓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陈珠明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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