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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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6-074)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6-07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6 年 11 月 18 日提示公告》(2016-08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6 年 12 月 17 日提示公告》(2016-087)《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 月 17 日提示公告》(2017-00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2 月 18 日提示公告》(2017-00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3 月 18 日提示公告》(2017-008) -1-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4 月 15 日提示公告》(2017-01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5 月 18 日提示公告》(2017-03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6 月 16 日提示公告》(2017-03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7 月 15 日提示公告》(2017-04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8 月 15 日提示公告》(2017-049)《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9 月 16 日提示公告》(2017-059)《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0 月 14 日提示公告》(2017-067)《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1 月 14 日提示公告》(2017-07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2 月 13 日提示公告》(2017-079)《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1 月 12 日提示公告》(2018-00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2 月 13 日提示公告》(2018-00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3 月 13 日提示公告》(2018-010)《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4 月 13 日提示公告》(2018-01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5 月 12 日提示公告》(2018-028)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如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其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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