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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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强调事项段原文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五)所述,贵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60076 号),因贵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案件尚在调查过程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上述强调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60076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已知悉该强调事项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6-074)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6-07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6 年 11 月 18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6-08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6 年 12 月 17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6-087)《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1 月 17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0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2 月 18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0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3 月 18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08)《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4 月 15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1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5 月 18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3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6 月 16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3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7 月 15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4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8 月 15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49)《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9 月 16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59)《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10 月 14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67)《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11 月 14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7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7 年 12 月 13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079)《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8 年 1 月 12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03)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8 年 2 月 13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05)《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8 年 3 月 13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10)《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8 年 4 月 13 日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12) 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本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拟采取如下措施: 1. 配合调查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2.加强内控 公司将就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内控水平,有效防范公司内控风险。 3.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相关事项进展及收到调查结果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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