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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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551,166.6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46,981,635.33 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119,532,801.97 元。 为体现对股东的回报,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7年末总股本 1,161,058,17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07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551,166.6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6,981,635.33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9,532,801.97元。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一)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异常波动公告中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预披露。 (二) 在上述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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