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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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内控及资产管理水平,化解强调事项段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此页为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刘 芳 宋云巍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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