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坚定贯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把握媒体融合的时代契机,积极推进传统媒体业务资源整合优化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要求:“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传媒”)坚定不移学习和贯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砥砺奋进,勇于创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司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应生于文化体制改革号角吹响之时,深刻认识互联网时代媒体格局的变革,紧扣文化传媒行业媒体融合的变革主题,洞悉新时代、新局面、新理念、新技术、新机遇,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坚持去产能、降成本,切实加快资源整合优化和业务创新升级的步伐。 二、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背景 近年来,媒体市场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公司现有报纸印刷业务受到冲击,由此造成印刷业务产能过剩。 在优化经济结构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公司以“转型升级、压缩成本、疏解产能、量入为出、稳中求进”为工作方针,基于对印刷业务实际情况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并对未来印刷业务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判断,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为目标,统筹规划印刷业务结构和布局,对公司印刷业务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和优化整合,优化成本结构,稳固现有的市场份额。 三、 印刷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印刷事业部下辖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以下简称“槎头厂”)、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以下简称“太和厂”)及广东广报传媒印务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以下简称“清远厂”)三个生产基地:槎头厂的主要业务为报纸印刷,主要承担《广州日报》及系列报的印刷业务,并对外代印中央和其他地方报纸;太和厂是广州地区规模较大、较具影响力的商业书刊印刷企业,业务范围涵盖商业书刊印刷(图书、期刊和各大超市DM宣传单等)和报纸印刷;清远厂于2009年底公司拍买后注册成立,迄今未经营印刷业务,目前其场地对外出租。 四、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必要性 (一)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有利于提升厂房、机器设备利用率,提高资产与业务的匹配度 目前,印刷事业部下辖的三个生产基地的情况如下:槎头厂为公司自有物业,厂区利用率较低,其现有闲置报纸印刷设备的产能足以承担太和厂报纸印刷的业务量,且有相当面积的厂房可调转为印刷生产用途;太和厂为外租厂房,由于外报代印业务量下降,太和厂报纸印刷产能剩余,导致成本较高;在商业印刷方面,太和厂商业印刷机器设备经多年使用,部分设备技术性能和产能下降,致使运营成本上升,不利于业务结构的转型升级。清远厂的场地目前已对外出租。 鉴于报纸印刷产能开工不足,印刷事业部自2017年已陆续将太和厂的报印业务转移至槎头厂,在发挥规模优势、节约成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闲置机器设备的存放场地租赁、维护保养等仍空耗大量成本。有必要进行场地整合,去除过剩产能,提升资源使用效益。 (二)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鉴于当前人工成本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及场地租金等较高,公司印刷业务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且槎头厂和太和厂的生产、办公场所分隔较远,业务、生产、行政和财务等方面资源共享度不高,不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和提升管理效率。 综上,为应对当前印刷业务面临的不利因素,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有必要对印刷业务资源进行整合优化:1. 将槎头厂和太和厂在空间上实现生产场所的整合,提升厂房的利用率;2. 将太和厂、清远厂的若干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减除过剩报纸印刷产能,调整商业印刷业务结构,并探索更具市场前景的印刷业务,进一步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印刷业务的高质、高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五、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可行性 在保障《广州日报》、相关系列报及外报代印业务印刷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现有各印刷生产基地的场地空间和机器设备配置条件,公司经充分论证认为,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以集中于槎头厂为宜。 (一) 槎头厂报印产能充足,能满足现有业务需求 槎头厂现有7条报纸印刷生产线,其产能完全可以承担目前槎头厂和太和厂所有的印报业务,且槎头厂现有的可调转为印刷生产用途的厂房面积基本可以容纳太和厂商印生产的主体设备,可以基本保证印刷业务生产基地整合所需的空间。 (二) 太和厂的产能有限且非自有物业,未来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太和厂现有2条印报生产线,报纸印刷产能约为槎头厂的四分之一,无法独立承担现有《广州日报》、系列报以及市场代印报业务的生产;且太和厂的厂房为租赁性质,租赁相关事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宜作为整合后公司所依托的印刷基地。 (三) 清远厂地理位置所限,经营成本偏高,不宜作为印刷基地 清远厂距广州市区较远,运营及发行成本较高,不宜作为整合后公司所依托的印刷基地。 综上所述,从安全性、稳定性以及持续经营角度考虑,将印刷业务集中至槎头厂更有利于公司印刷业务的长远经营发展。 六、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总体方案 此次公司拟实施的印刷业务资源优化整合的总体方案包括: (一) 对公司印刷业务进行整合优化,保持现有市场份额 槎头厂现有的印刷业务继续保有,将太和厂的报纸印刷业务及商业书刊印刷业务整体转移至槎头厂。整合到槎头厂后,原来分处两地的业务、生产、行政、财务、后勤等资源将实现共享,有效降低生产和管理成本。 (二) 对公司印刷业务经营场所进行整合优化,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将公司的自有物业槎头厂作为公司印刷业务资源整合后的生产基地,解除太和厂的租赁合同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槎头厂现有报纸印刷设备在承担《广州日报》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承担原太和厂的全部报印业务,以提升设备和人员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槎头厂现有的厂房进行适当调整,容纳太和厂商印业务的设备和生产用地,提升槎头厂自有物业利用率,印刷事业部将无需再负担太和厂每年八百多万元的租金支出。 (三) 对公司印刷业务机器设备进行整合优化,提高机器设备利用率 1. 印刷设备搬迁 本次方案的印刷设备搬迁主要包括:(1)太和厂的商业设备:将现有的2台商轮机、5台平张机、1台底面机及其配套印前和印后设备搬迁至槎头厂;(2)太和厂的报印设备:拆解退场,异地封存;(3)清远厂的部分闲置印刷设备搬迁至槎头厂。 预计2017年12月启动槎头厂的各项设备安装的厂房基础设施准备工作,2018年9月份完成太和厂印刷设备搬迁和生产转产。 2. 闲置印刷设备转让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子议案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的三个子议案,即《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太和厂1台报印机器及相关设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太和厂3台商印机器及相关设备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对外转让洲心工业园闲置设备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以第三方平台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太和厂闲置用募集资金购买1台印报机及相关配套设备、太和厂闲置用自有资金购买的1台印报机及相关设备、太和厂闲置的3台平张商印设备以及清远厂闲置的1台平张商印机器及相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76)以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部分机器设备的公告》(2017-077)。 七、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的方案中,计划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转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1台印报机及相关设备、太和厂1台报印机器及相关设备、太和厂3台商印机器及相关设备和洲心工业园闲置设备,上述机器设备的公开挂牌转让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受报纸印刷行业需求整体下降的影响,闲置报印设备如果短期内不能以现有的评估底价转让成交,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本次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事项预计将于2017年12月启动,整合优化方案涉及场地设备搬迁费用和资产处置成本,且搬迁期间印刷业务将受到一定影响。 八、 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本次公司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方案的实施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的影响仍使公司2017 年度经营业绩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之“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的区间范围内。 本次公司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可大幅减少租金支出,减少闲置设备的折旧、场地占用、维护费用,提高人员和设备的利用率,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印刷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有利于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有利于公司实施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印刷业务资源整合优化,或将伴随相关资产的状态和用途的变化,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固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九、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