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年 12 月 4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刘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转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印报机及相关设备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加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76)。 二、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转让需要涉及的太和厂印报机及配套设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396号) 特此公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