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传媒”)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基本内容 原告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 法定代表人:钟华强。 原告二: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体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观绿路43号701房。 法定代表人:周志伟。 被告一:叶玫,女,汉族,1973年5月14日出生。 被告二:乔旭东,男,汉族,1966 年 10 月 10 日出生。 被告三: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长路 152 弄 15号甲 401-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玫。 被告四:陈荣,男,汉族,1958 年 10 月 27 日出生。 被告五:赵钧,女,满族,1976 年 12 月 24 日出生。 被告六:方荣梓,男,汉族,1975 年 7 月 23 日出生。 被告七:陈平,男,汉族,1984 年 5 月 1 日出生。 被告八:唐宇婷,女,汉族,1985 年 1 月 15 日出生。 被告九:王伟东,男,汉族,1969 年 11 月 11 日出生。 被告十:谢学军,男,1970 年 4 月 29 日出生。 被告十一:郑刚,男,汉族,1970 年 2 月 26 日出生。 被告十二:黄若梅,女,汉族,1971 年 3 月 6 日出生。 -1- 被告十三:夏文洵,男,汉族,1980 年 10 月 23 日出生。 被告十四:孙健,男,汉族,1971 年 12 月 21 日出生。 被告十五: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 2608室。 法定代表人:戴炳坤。 被告十六:道泓创新(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天津道泓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 249 号中信物流科技园 3 号单体 2 层 A123 室。 法定代表人:余明。 被告十七:山南中科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 15 层 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伟东、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十八:众享石天万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滨海金融街 6 号楼三层 13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众享石天万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十九:宁波仁达龙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室 4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仁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十:孙慧,女,汉族,1963 年 7 月 21 日出生。 被告二十一: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号楼二层 207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东。 被告二十二:众享石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滨海金融街 6 号楼三层 G306 室。 法定代表人:文波。 被告二十三:北京万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21 层办公楼一座 21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被告二十四:杭州仁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63 号1 幢 1 楼 1037 室。 法定代表人:张政。 该案件已在公司前期公告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2-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股权转让纠纷民事案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57)等相关公告。 二、裁定结果 原告一粤传媒、原告二新媒体公司、被告四陈荣、被告五赵均、被告九王伟东、被告十谢学军、被告十一郑刚、被告十七山南中科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十九宁波仁达龙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二十一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及叶玫、乔旭东、周思海涉嫌对粤传媒、新媒体公司实施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行贿罪对香榭丽公司及叶玫、乔旭东、周思海提起了公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正在进行审理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本案诉讼。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穗检公二刑诉【2017】59号起诉书所查明的事实,本案中粤传媒、新媒体公司起诉所依据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即是香榭丽公司及叶玫、乔旭东、周思海涉嫌用以实施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刑事案件正在进行审理,本案的审理必须以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此,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属于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香榭丽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及公司因法院传票而获知的其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6) 2015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诉 2 2016 年 4 月 22 日 讼、仲裁事项”、“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及“八、重大合同 -3-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及其履行情况”之“2、担保情况” 《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 3 2016 年 5 月 26 日 告》(2016-041) 4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 2016 年 8 月 28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5 2016 年 9 月 6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68)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6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73)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7 2016 年 11 月 9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8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8 2016 年 12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85)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9 2017 年 1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0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0 2017 年 2 月 9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04)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1 2017 年 3 月 8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0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2 2017 年 4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1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3 2017 年 5 月 9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28)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4 2017 年 6 月 8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33)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5 2017 年 7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4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6 2017 年 8 月 10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4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7 2017 年 9 月 8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58)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8 2017 年 10 月 10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65) 四、本次公告的民事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法院已对本案裁定中止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本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持 -4-续关注该案件的相关进展。 六、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