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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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八人,实际参会董事八人。会议由董事长钟华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凌峰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凌峰女士因在关联方任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跨市政道路连接体⑩-1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竞买,竞买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 615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参与本次竞买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2017-062)。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3)。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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