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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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9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9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钟华强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八人,实际表决董事八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民事案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州日报印务中心房地产、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俱乐部房地产两处不动产为该案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市场价值约3.42亿元。经委托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评估,广州日报印务中心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283,533,500.00元(取整),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俱乐部房地产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8,815,200.00元(取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股权转让纠纷民事案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57)。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民事案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金额未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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