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利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证券市场投资的内控制度》,详细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定了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利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陈珠明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