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八人,实际表决董事八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决议公告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4)。 备查文件: 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