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保本承诺),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出席会议监事签名:刘 芳宋云巍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