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八人,实际表决董事八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西安地铁新报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地铁新报传媒有限公司26.67%股权以 800 万元转让给西安日报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西安地铁新报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039)。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持续督导意见,详见《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公告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督导意见》;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0)。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督导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