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案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体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 二、 通知书主要内容 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三、 本案基本情况 (一) 原告 原告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二: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 (二) 被告 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 (三) 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全体被告根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的约定向原告履行《补偿协议》和《购买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相关披露情况 本案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披露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7-027)之问题8及其回复,于2017 -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之“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之“(一)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涉重要事项基本情况、报告期内相关进展、后续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之“2. 报告期内香榭丽公司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之“(6)法律维权”之“② 关于利润承诺追偿”,于2017年4月19日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二)报告期内香榭丽公司所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之“6. 法律维权”之“(2)关于盈利承诺追偿”,于2017年4月19日披露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利润承诺的说明及致歉公告》(2017-017),于2017年4月19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未实现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334号)、《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未实现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承诺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333号)及《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未实现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承诺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332号)等相关公告。 五、 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香榭丽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及公司因法院传票而获知的其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6) 2015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诉 2 讼、仲裁事项”、“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及“八、重大合同 2016 年 4 月 22 日 及其履行情况”之“2、担保情况” 《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 3 2016 年 5 月 26 日 告》(2016-041) 4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 2016 年 8 月 28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5 2016 年 9 月 6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68)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6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73)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7 2016 年 11 月 9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80) -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8 2016 年 12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6-085)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9 2017 年 1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0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0 2017 年 2 月 9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04)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1 2017 年 3 月 8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0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2 2017 年 4 月 7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1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讼及对外担保 13 2017 年 5 月 9 日 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28) 六、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法院已对本案进行受理,尚未开庭,最终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该案件的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