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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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11: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尚未收到司法部门对香榭丽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最终结果、香榭丽应收账款存在不确定性,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议案》。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和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内控及资产管理水平,化解强调事项段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对前期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调查,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应收帐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应认真总结和剖析,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内控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合理管控运营风险,切实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建议公司管理层强化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更正后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更正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  -2-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规定。基于公司尚未收到司法部门对香榭丽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最终结果、香榭丽应收账款存在不确定性,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更正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更正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尚未收到司法部门对香榭丽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最终结果、香榭丽应收账款存在不确定性,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正后的 2014 年度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十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正后的 2015 年度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十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正事项的议案》。 十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监事宋云巍因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十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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