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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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等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会议由钟华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清远建北大厦房地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建北大厦的房地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清远建北大厦房地产的公告》(2016-07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处置建北大厦房地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处置的建北大厦房地产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处置建北大厦房地产的独立意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 3.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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