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0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计,香榭丽公司 2016 年 1-7 月实现净利润-227,853,403.89 元;香榭丽公司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 120,802,074.96 元,负债总额 339,174,623.54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8,372,548.58 元,出现严重资不抵债,失去债务偿还能力。 (二)截至2016年7月31日,香榭丽公司涉及多起民事诉讼案件,资金链断裂、主要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无力支付阵地租金或广告代理费,停止对外发布广告,公司与大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态,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香榭丽公司总经理叶玫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随着案情的进展,如果香榭丽公司仍存在影响确认收入或列支成本的事项,将会对香榭丽公司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净资产产生直接影响。 (四)鉴于香榭丽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我们同意香榭丽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偿还债券、银行借款,此举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项目投资及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为后续对外投资及刚性支出做好资金储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陈珠明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