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_公司公告_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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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0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真审核了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多年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刘国常陈珠明  朱征夫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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