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46,945,242 股(占本公司总部分比例 47.11%)的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传媒”),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221,16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一、股份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止本公告日,广传媒持有公司股份 546,945,242 股,占公司总股份 47.1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粤传媒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粤传媒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比例及数量:此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221,1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不低于11.8元/股,如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除权等情况,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竞价交易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传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 2015 年 7 月 8 日,为维持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广传媒、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2015 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广传媒均履行上述所作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广传媒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