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_公司公告_纳思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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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卖方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之第四款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3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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