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19年初,公司内审部门在日常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通过低价高买及虚假采购等手段大肆进行利益输送,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针对这一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向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报案。诸暨市公安机关于2019年4月对梁喜才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情况进行立案,出具《立案决定书》: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
2022年5月24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人梁喜才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二O三二年七月二十
四日止);2、责令被告人梁喜才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2,090万元;3、诸暨市公安局扣押的摩拉设备中,已查明系建华医院所有的101台摩拉设备依法发还被害单位;其余摩拉设备由公安机关依法发还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审结。
基于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目前进展,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公司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固定资产 | 1,297,965,274.17 | -11,797,963.74 | 1,286,167,310.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6,164,319.57 | -11,797,963.74 | 1,604,366,355.83 |
资产总计 | 2,556,184,699.61 | -11,797,963.74 | 2,544,386,735.87 |
未分配利润 | -1,184,176,964.08 | -11,797,963.74 | -1,195,974,927.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89,808,178.69 | -11,797,963.74 | 1,978,010,214.9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90,916,236.13 | -11,797,963.74 | 1,979,118,272.39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营业成本 | 665,352,123.69 | -1,760,988.71 | 663,591,134.98 |
营业利润 | -58,131,729.21 | 1,760,988.71 | -56,370,740.50 |
利润总额 | -104,843,506.15 | 1,760,988.71 | -103,082,517.44 |
净利润 | -105,117,044.70 | 1,760,988.71 | -103,356,055.9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225,864.63 | 1,760,988.71 | -103,464,875.92 |
综合收益总额 | -105,117,044.70 | 1,760,988.71 | -103,356,055.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5,225,864.63 | 1,760,988.71 | -103,464,875.9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我们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创新医疗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公司上述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