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4.8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54.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银行授信申请与融资具体事宜。同时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用于申请融资。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