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002152)_公司公告_广电运通:《合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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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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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的合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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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广电运通,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可参照本制度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三)决定对发生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事项;

(四)合理配置合规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源;

(五)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合规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公司建立以经营班子成员为主的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公司合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二)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

(三)审批公司年度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

(五)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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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一)加强对本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牵头制定合规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合规性审查制度。

(三)深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形成浓厚合规企业文化氛围。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条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下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订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总体规划;

(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

(三)领导合规管理部门开展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四)向董事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召集和主持合规联席会议;

(六)组织起草合规与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七)领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考核;

(八)对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不合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九)指导下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下属企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十)《公司章程》、董事会或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第十一条公司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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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业务及职能部门内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第十二条法务风控部是公司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

(四)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及职能部门、下属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六)组织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或首席合规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三章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公司治理、投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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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知识产权、反商业贿赂、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管理、数据保护、境外经营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合规指引。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公司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全面梳理重点岗位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岗位合规职责清单、合规风险识别清单、业务流程管控清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公司业务和职能部门应当负责本领域的合规风险预警工作,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如发现性质严重或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合规风险的违规行为,应当发布合规预警,及时向法务风控部通报。

第十九条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法务风控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

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规审查不得提交决策。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合规风险事件,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按照规定向上级分管的职能部门、法务风控部报告。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的,应当按照公司《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制度》进行报告。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牵头,法务风控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合规管理年度工作报告机制。法务风控部于每年年底起草年度报告,全面总结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合规管理的年度报告可与公司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其他工作报告合并编写。

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首席合规官述职报告机制。首席合规官于每年年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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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职报告可与总法律顾问述职等报告合并编写。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法务风控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公司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第二十五条公司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公司建立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十七条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第二十八条公司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细化评价指标,纳入对下属企业的考核评价。

公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鼓励员工提出合规管理改进建议,对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作出重要成绩、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或对挽回重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合规文化

第二十九条公司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推动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纳入年度普法规划,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

第三十一条法务风控部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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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公司将合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

第六章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三十五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第七章境外合规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集团统一的跨境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跨境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境内外的合规管理,加强对下属境外企业(机构)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覆盖下属境外企业(机构)。

第三十七条公司下属境外企业(机构)可实施差异化的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其合规管理机构的设置应与境外发展战略、经营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

不具备条件设立专门合规管理机构的下属境外企业(机构),可由相关职能或业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明确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对下属境外企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应加强与法务风控部的沟通。

第三十八条公司下属境外企业(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所在国家(地区)政策法规变化,针对境外投资、对外贸易等涉外业务重要领域和境外经营重点环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第八章监督问责

第三十九条下属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约谈相关企业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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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公司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第四十一条公司建立尽职合规免责机制,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把依法合规作为免责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下属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本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法务风控部负责解释。《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公司法字〔2023〕5号)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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