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退(002147)_公司公告_新光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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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7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丁志坚、施颖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志坚: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律师专业资格。历任浙江商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盈科(义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浙江竞川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董事会主任,金华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义乌市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施颖:女,19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年生,博士学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副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访问学者;兼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丁志坚、施颖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应出席现场或通委托出缺席是否存在连续三列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会议次

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

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

东大会次数

丁志坚 4

否 3

施颖 4

否 3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丁志坚、施颖已按规定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丁志坚、施颖对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4年1月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24年4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度经营层薪酬的独立意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4、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同意

2024年8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形。独立董事施颖于7月初到喀什现场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公司项目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董事会决议执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议,提出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丁志坚

施 颖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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