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7日。
2.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做好必要的个人健康防护。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2月27日15:30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银行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和2月24日(上午9:00-11:
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 √ |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2年8月25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向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银消金”)增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根据宁银消金近期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以上增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向宁银消金增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预计宁银消金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9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本次增资方案,办理宁银消金增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