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002138)_公司公告_顺络电子: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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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5-02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2 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2,084,151.71元,未分配利润3,692,604,119.87元;母公司净利润373,734,967.84元,未分配利润2,001,722,879.5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01,722,879.51元。

2. 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806,318,35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7,292,980股后股本789,025,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73,415,224.40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 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8,150,300股,回购股份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28,655,9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9日、2025年1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02,071,167.40272,788,329.20322,876,835.67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2,084,151.71640,529,897.50432,839,265.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692,604,119.8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001,722,879.5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97,736,332.2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35,151,104.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297,736,332.27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回购股份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70,207.12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4.38%;公司最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9,773.63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4,162.79万元,占比70.47%,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210.55万元、人民币 5,188.42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8%、0.41%,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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