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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曼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黄曼行,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任湖南商学院教师、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兼任杭州多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
黄曼行1111001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其中在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前述议案外,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2024年4月16日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5日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30日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持续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提名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内部审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在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与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2024年,本人较为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及依据,督促公司确保交易公平,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年度审计沟通中,本人较为关注坏账准备计提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总体上看,公司财务基础较好,账户核算体系在不断的规范和优化,能够积极配合年审机构如期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我还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通过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听取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汇报,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关注公司经营

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行业环境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应披露事项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本人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对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本人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股权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对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5月17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核查了该薪酬方案,认为此薪酬方案是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的薪酬水平而定,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工作岗位、行政职务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对公司年报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5月17日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会议选举迟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审议每项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黄曼行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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