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的通知,获悉东南集团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东南集团 | 是 | 5,500 | 17.49% | 4.78% | 2021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8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二、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东南 集团 | 是 | 5,500 | 17.49% | 4.78% | 否 | 否 | 2024年4月19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为第三方融资担保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东南集团 | 31,451.50 | 27.36% | 0 | 5,500 | 17.49% | 4.78% | 0 | 0% | 0 | 0% |
浩天物业 | 7,486 | 6.5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郭明明 | 5,044.5991 | 4.3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3,982.0991 | 38.26% | 0 | 5,500 | 12.51% | 4.78% | 0 | 0% | 0 | 0% |
注:1、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9,820,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500万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比例为12.51%,占公司总股本的4.78%。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风险,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