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_公司公告_天津普林: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8年9月27日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1088号法定代表人:易剑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普林: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司”)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30,090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63,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截至2025年3月31日,珠海泰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珠海分行和惠州分行各承贷50%,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珠海泰和厂房及配套项目工程建设及置换珠海泰和在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的存量项目贷款。

惠州泰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有惠州泰和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泰和以其项目土地使

用权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提供抵押担保,项目设备购置并取得发票后三个月内,追加项目设备抵押担保。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30,090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59,000万元,具体贷款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珠海泰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期限1年,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以及项下融资、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额度、保函等。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1年且不超过额度到期日后6个月。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授信提供的担保额为1,000万元。具体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三)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珠海泰和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授信提供的担保额为3,000万元。具体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5年0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孙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孙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为孙公司珠海泰和申请项目贷款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1088号法定代表人:易剑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珠海泰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1,888.8166,921.68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51%49%

100%

负债总额53,328.4148,054.14
净资产18,560.4118,867.54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6,583.428,656.33
利润总额-307.14-1,286.16
净利润-307.14-811.71

经查询,珠海泰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泰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由公司、惠州泰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项目贷款由惠州泰和另一股东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担保合同金额)为74,275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4.42%。其中公司及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向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的47,5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合同金额)为71,725万元。截止目前,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担保金额为27,647.5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48%。以上担保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93,09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3.54%。珠海泰和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贷款部分资金将用于置换珠海泰和在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的存量项目贷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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