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5人,代表股份125,461,738股,占公司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76%。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13,801,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29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92人,代表公司股份11,660,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7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292人,代表公司股份11,660,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78%。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292人,代表公司股份11,660,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136,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1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334,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76%;反对1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4%;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9%。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112,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1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弃权1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31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35%;反对1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6%;弃权1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9%。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5,09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4%;反对1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9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06%;反对1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2%;弃权1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2%。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24,89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1%;反对4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2%;弃权1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9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59%;反对4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2%;弃权1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9%。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5,10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2%;反对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304,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69%;反对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6%;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5%。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 关于公司董事长余文胜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458,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04%;反对3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1%;弃权4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44,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02%;反对3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6%;弃权4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2%。
关联股东余文胜已回避表决。
6.02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徐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24,643,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2%;反对3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1%;弃权4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4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65%;反对3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0%;弃权4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26%。
6.03 关于公司董事田飞冲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24,00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0%;反对3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9%;弃权4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1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15%;反对3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1%;弃权4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4%。
关联股东田飞冲已回避表决。
6.04 关于公司董事杭国强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24,620,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3%;反对3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0%;弃权4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1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32%;反对3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4%;弃权4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4%。
6.05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124,628,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8%;反对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8%;弃权4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27,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35%;反对3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5%;弃权4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8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5,062,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1%;
反对1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0%;弃权2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6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90%;反对1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1%;弃权2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22,263,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3,0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4%;弃权1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6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685%;反对3,0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04%;弃权1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22,259,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73%;反对3,0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7%;弃权1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5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42%;反对3,0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496%;弃权1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3%。
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125,041,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4%;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7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0,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98%;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3%;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9%。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廖嘉成律师、陈雯雯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