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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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海广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72号”文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600.00万元(不含税)后,余额人民币69,400.00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806.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3.16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56,783.9244,879.39
2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12,152.139,371.06
3补充流动资金15,749.5515,749.55
合计84,685.6070,000.00

截至2023年11月8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584,420,171.00元,余额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元)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8110601012601677361442,895,331.00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81781040142100662190,064,540.00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81781040142100661451,460,300.00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584,420,171.00-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拟使用发行可转债募集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957万元/年的利息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批程序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申希强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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