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3年7月4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八楼办公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涛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