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授信、融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办理的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协议为准。有效期根据信贷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及公司资金需求商定,不超过3年,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广泰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李光太、李文轩、郭少平、于洪林为广泰投资的合伙人,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企业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轩注册资本:3,810.4155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26419251X8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
主要合伙人:李光太、李文轩、郭少平等实际控制人:李光太
2、历史沿革:广泰投资成立于2011年10月18日,由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变更而来。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广泰投资无实体产业,主要从事对非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2022年度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5,667.43万元,净资产为7,441.73万元。
3、关联关系:广泰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本公司董事李光太、李文轩、郭少平为广泰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广泰投资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李光太先生
李光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李文轩先生
李文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授信、融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泰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和李文轩先生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办理的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
担保期限:根据信贷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及公司资金需求,不超过3年。
担保费用: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五、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和李文轩先生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提升公司的信用水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事前审核了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事项的材料,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和李文轩先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向银行提供的增信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