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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董事、副总经理李勤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2022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李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累计减持数量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李勤先生的《买卖公司股票完成的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董事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李 勤董事 副总经理竞价交易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9.9367,0000.0125%

合计

合计-67,0000.0125%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解禁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70-10.14元。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 勤

李 勤合计持有股份168,0000.0314%101,0000.01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0000.0078%200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126,0000.0236%100,8000.0188%

注:1、相关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勤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买卖公司股票完成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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