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波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相关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财务负责人简历:
李波,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2年11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威海市环翠区房管局;1998年1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威海广大空港设备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2年7月任山东广大航空地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系。李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