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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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3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郭少平先生、于洪林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其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郭少平先生、于洪林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其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

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郭少平先生、于洪林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其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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