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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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对48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89.5244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永奇 李耀忠 焦兴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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