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下午13: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八楼办公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刘海涛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核查《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查阅公司的内控制度,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按照绩效考核机制核算,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的薪酬总额为860.44万元(包括已离任董事、监事、高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山东广大航空地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保定市玄云涡喷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和PICTOR.INC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协议决策程序合法,协议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计划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1.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558,505股的1.1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11.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1.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1.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