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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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1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8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534,558,505股,其中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为6,427,288股,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享有投票权。因此,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528,131,217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217,130,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130%。

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24,727,3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92,403,0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4,727,3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或以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光太先生、郭少平先生、李文轩先生、卞尔昌先生、李勤先生、于洪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李光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2,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02%;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69,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891%;

表决结果:通过。

1.2选举郭少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1.3选举李文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6%;

表决结果:通过。

1.4选举卞尔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1.5选举李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1.6选举于洪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永奇先生、李耀忠先生、焦兴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李永奇先生、李耀忠先生、焦兴旺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李永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2.2选举李耀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11,573,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2.3选举焦兴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03,976,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19%;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11,57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0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郝绍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海涛先生、王庆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其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8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6%;反对647,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7,106,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24,703,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8%;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8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6%;反对647,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特别说明:

议案4、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金振亨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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