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1:3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刘海涛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4)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2021年5月2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7.89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