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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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11月23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33名激励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33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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