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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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的分配方案,即以扣除回购股份6,758,920股的股本375,068,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7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01,268,517.68元=375,068,584股×2.7元/股÷10;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265221元/股=101,268,517.68元÷381,827,5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65221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0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具体方案为:以扣除回购股份6,758,920股的股本375,068,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7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截止到2019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发展,现金分红金额为101,268,517.68元。公司在报告期已经使用36,967,619.39元回购股份,按照规

定计入其他方式的现金分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合计人民币138,236,137.07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75,068,584.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6,758,92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69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08*****698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01*****603李光太
401*****536郭少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咨询联系人:王海兵、鞠衍巍

咨询电话:0631-3953335

传真电话:0631-3953451-333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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