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_公司公告_威海广泰: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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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2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植产投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737,327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6.04元/股。截至2016年8月23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5.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279,25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07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4月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本公司从2016年8月起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方便募集资金在天津地区的使用,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人机项目专用账户共有2个,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销户信息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如下表:

募投项目名称开 户 银 行专户银行账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元)销户日期
无人机项目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8178104014210012930.002019年12月30日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81798250142100104925,395,526.892019年12月25日
合 计--25,395,526.89-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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