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此次将“无人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