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5-040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光太先生、李文轩先生、姜大鹏先生、于洪林先生、尚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耀忠先生、焦兴旺先生、凌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7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李永奇、李耀忠、焦兴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光太,男,1941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工。历任天津电气传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机械部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先后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威海市劳动模范、威海市发明家协会理事长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威海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光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344,773股,并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44.0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李光太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李光太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轩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李光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光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轩,男,1970年出生,毕业于兰州铁路学院,大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就职于威海市环翠区房管局;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威海市保税区房地产公司;1996年至今任山东广大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2年8月-2008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4月-2008年1月任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7年3月-2011年5月任威海昊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广大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威海广泰应急救援保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营口广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启正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广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广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广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威海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文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87股,且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0.05%的股权,为控股
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李文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文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姜大鹏,男,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年4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山东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历任科员、宣传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山东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山东机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民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盈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民航东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姜大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姜大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姜大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于洪林,男,1969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牡丹江康佳实业有限公司;1996年1月至2003年2月就职于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科副科长、质检科副科长等职务;2003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威海广泰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安泰空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威海广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于洪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0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股,且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0.03%的股权,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于洪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于洪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尚羽,男,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铸造专业,硕士
学历。1986年至1990年在山西风雷机械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职务;1993年至1994年在威海陶瓷厂工作,历任采购经理职务;1995年至1996年在威海技校实习三厂工作,历任生产部经理职务。1996年5月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装车间主任、市场部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威海广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尚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0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股,且持有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0.41%的股权,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尚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耀忠,男,196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1999年12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银川第二毛纺织厂财务科记账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宁夏自治区财政厅财科所助理编辑、编辑,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惠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主任会计师、总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业务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禹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水务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负责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浩瑞华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耀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耀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焦兴旺,男,1963年出生,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历。1995年参加工
作,历任兰州大学经济系教务处助理研究员,苏州张家港市委党校教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中国改革》月刊主编,经济观察报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制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富国泛华财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焦兴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焦兴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焦兴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凌锋,女,1953年生,毕业于解放军军医进修学院,博士学历。1973年参加工作,历任卫生部北京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北京医科大学神经外科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北京市脑血管病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2015年至今任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中国国际神经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凌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凌锋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凌锋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